
15岁女孩被强奸杀害父母最新发声 家属撤回抗诉申请。4月28日,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蒋某某故意杀人、强奸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,判处蒋某某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经审理查明,被告人蒋某某(时年14岁)与被害人方某某(殁年15岁)是同学。2025年7月6日晚至7日凌晨,蒋某某采用暴力手段企图对方某某实施奸淫,后恐罪行败露用双手掐住方某某颈部致其死亡。

法院认为,蒋某某的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,依法应数罪并罚。蒋某某犯罪情节特别恶劣,后果严重,应依法严惩。因蒋某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,依法不适用死刑。根据其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,作出上述判决。

被害人家属及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宣判。对于一审判决,方某涵的家属当庭向检察院申请抗诉,检察院已经受理。5月10日,受害女生方某涵的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透露,方某涵父母在律师疏导和建议下,于5月2日自愿撤回抗诉申请,并计划提起民事诉讼,追究案发当天15名聚会喝酒的未成年人责任。据了解,当天方某涵和另一女生均未喝酒。
周兆成表示,无期徒刑已是现行刑法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顶格惩戒,继续抗诉没有改判的法律依据。他希望避免让当事人陷入无尽的诉讼拉扯与精神内耗。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,刑事案件上诉期为十日,2026年5月8日届满,截至目前被告人未提起上诉,一审刑事判决已生效。
接下来,周兆成将正式启动民事诉讼,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方的侵权责任,用合法的民事赔偿抚平这个家庭的伤痛。同时,也会申请国家司法救助,并联动民政、妇联等多部门,为受害人父母提供生活兜底、心理疏导与长效帮扶。
2025年7月6日,该案发生在罗平县马街镇。方某涵被闺蜜邀请参加聚会,聚会地点离自家仅600多米。23时多,方某涵准备回家,同班男生蒋某某提出送她。两人行至某村民家的路边时,蒋某某从身后勒住方某涵,致其瘫软后将其平放在地上。因方某涵大声呼叫,蒋某某担心被附近村民听到,先是用双手捂住她的口部,随后又掐住她的颈部,直至女孩没有反应才松手。蒋某某对方某涵进行了猥亵,并拍摄了她的照片。之后,蒋某某接到母亲催促回家的电话,便将方某涵的遗体放在路边后逃离。7月7日1时许,村民发现方某涵的遗体并报警。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和询问当晚聚会的孩子,最终锁定了嫌疑人。经鉴定,方某涵系扼勒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。目前泸州配资公司,她的遗体仍然停放在当地殡仪馆。15岁女孩被强奸杀害父母最新发声 家属撤回抗诉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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